日前,国家商标局公告并且正式下达了《“普洱茶”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》,确认普洱、临沧、西双版纳、昆明、楚雄、玉溪、红河、文山、大理、保山、德宏等11个州市均为普洱茶产地地域范围。该《规则》确认了“普洱茶”概念的表述应为“普洱茶,是云南特有的地理标志产品,以符合普洱茶产地环境条件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,按特定的加工工艺生产,具有独特品质特征的茶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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